日期: 2025-07-10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東莞市東物劇毒化學物品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 | ||
項目簡介 | 東莞市東物劇毒化學物品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取得由東莞市應急管理局核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編號:粵東危化經字〔2023〕000215號,儲存地址:東莞市厚街鎮溪頭村暗山山腳,有效期至2026年11月2日,經營方式:帶有儲存設施經營、不帶有儲存設施經營(貿易經營),許可范圍:氰化鈉、氰化鉀、氰化銀鉀、三氧化二砷、氰化金鉀、氰化鋅、氰化銀、氰化亞銅、氰化亞金鉀、氰化鈉銅鋅、氯(不設儲存)、硝酸銀(不設儲存)、甲苯-2,4-二異氰酸酯(不設儲存)、氫氧化鈉(不設儲存)、氫氧化鈉溶液[含量≥30%](不設儲存)、次氯酸鈉溶液[含有效氯>5%](不設儲存)、次氯酸鈣(不設儲存)、硫化鈉(不設儲存)、鹽酸(不設儲存)、硫酸(不設儲存)、三氯化鐵(不設儲存)、(S)-3-(1-甲基吡咯烷-2-基)吡啶(不設儲存),共22種危險化學品,其中10種危險化學品為帶有儲存設施經營,12種危險化學品為不帶有儲存設施經營(貿易經營)。 因經營需要,該公司儲存經營的危險化學品的最大儲量有所增加,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的實施細則》(粵安監〔2013〕17號)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辨識、安全評估及分級:……(三)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生產、使用工藝或者儲存方式及重要設備、設施等發生變化,影響重大危險源級別或者風險程度的;……”的規定,特委托廣東華晟安全職業評價有限公司對其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 該公司庫區位于東莞市厚街鎮溪頭村暗山山腳,庫區占地面積11134.3㎡,四周設有實體墻與周邊隔開,圍墻上加有防爬措施;庫區內主要建(構)筑物包括:危險品倉庫2棟(倉庫1、倉庫3)、中轉倉庫(倉庫2,空置)、值班室、門衛室、停車棚、消防泵房等。 該公司庫區倉庫1構成三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倉庫3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在增加儲存經營的危險化學品的最大儲量后,倉庫1和倉庫3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等級未發生變化。 | ||
項目結論 | 東莞市東物劇毒化學物品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管理、應急救援,重大危險源分級、重大危險源采取的安全措施等方面均符合《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0號,安監總局令第79號修改)的要求,具備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準規定和要求的安全條件。 | ||
承擔工作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注安執業資格證編號 |
評價項目組長 | 高義 | 0800000000102912 |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李雨田 | 1600000000301523 | / |
王美娟 | 1500000000301901 | 36140156071 | |
覃敏鋒 | 1700000000301579 | 44240395403 | |
黃佩琪 | 1500000000301878 | 44180176458 | |
技術負責人 | 張洪澎 | 110000000010043 | 23080045482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齊向上 | 1500000000200973 | 44180176423 |
報告審核人 | 何春燕 | 1100000000200586 | 44180176413 |
技術專家 | / | /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 評價工作人員 | 高義、李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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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 安全評價工作時間 | 2024年9月24日 | ||
到現場開展安全 評價工作主要任務 | 現場勘查、資料收集、與企業交流 | ||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2025年4月22日 | ||
備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