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0-10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國家管網集團深圳天然氣有限公司深圳LNG增設工藝海水泵工程安全評價 | ||
項目簡介 | 國家管網集團深圳天然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LNG”或“該公司”)原名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氣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大鵬新區大鵬街道迭福路3號,成立于2008年9月12日,是由國家石油天然氣管網集團有限公司(持股70%)和深圳能源燃氣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0%)共同出資的合資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良軍,注冊資本:185515.99萬元人民幣,類型: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范圍:一般經營項目;許可經營項目是深圳液化天然氣接收站、輸氣干線,液化天然氣和天然氣加工利用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液化天然氣的購買、運輸、進口、儲存和再氣化;液化天然氣、天然氣及其副產品的輸送和銷售;液化石油氣、壓縮天然氣的運輸和銷售;液化天然氣運輸船和槽車的租賃、運營及倉儲等其它相關業務。 接收站內現有LNG儲罐4座、氣化器(ORV)6座、高壓LNG泵6臺等。儲罐中儲存的LNG在外輸之前要先經過氣化工藝區進行氣化,將LNG轉變為CNG后再經過調壓、計量后進行外輸。接收站現有氣化工藝區采用海水作為熱源通過ORV對LNG進行氣化,日常運行時為四用一備。當用氣量增加特殊時期將可能需要開啟現有全部五臺海水泵,屆時將沒有備用泵;對整個系統的穩定運行造成影響。 深圳LNG在建站之初即考慮到該種情形,故在原設計中,氣化工藝區設計有7個泵位,但建站至今由于供氣量未達最大設計供氣量,只安裝了5臺泵(4用1備),本次擬在現有氣化工藝區海水泵預留泵位增設2臺工藝海水泵及其配套設施。新增的2臺工藝海水泵與現有工藝海水泵并聯運行。確保在下階段供氣量增加需要滿負荷運行時實現五用兩備,以提高連續生產運行可靠性。本項目不增加CNG外輸量。不新增用地。 | ||
項目結論 | 國家管網集團深圳天然氣有限公司深圳LNG增設工藝海水泵工程安全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能夠滿足《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版)》(50016-2014)、《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工程設計規范》(GB51156-2015)等標準規范要求。工程安全風險可接受。 | ||
承擔工作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注安執業資格證編號 |
評價項目組長 | 丁禹 | 1700000000200529 | 52110111059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姚仁 | S011044000110192002765 | / |
黃俊華 | S011044000110192002667 | / | |
李雨田 | 1600000000301523 | / | |
覃敏鋒 | 1700000000301579 |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
技術負責人 | 汪豐梅 | 1100000000100089 | 44090079661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郭馳毅 | S011044000110193002030 | / |
報告審核人 | S011044000110191001027 | 44180176413 | |
技術專家 | |||
評價工作人員 | 黃俊華、丁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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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 安全評價工作時間 | 2023年6月13日 | ||
到現場開展安全 評價工作主要任務 | 現場勘查、資料收集、與企業交流 | ||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2024年7月11日 | ||
備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