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4-19
|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鞍鋼聯眾(廣州)不銹鋼有限公司冶煉工序超低排放工藝改造項目(煉鋼二廠工程)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報告 | ||
| 項目簡介 |
鞍鋼聯眾(廣州)不銹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鞍鋼聯眾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30日,住所位于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區聯廣路1號,法定代表人為洪樹利,注冊資本345997.3629萬人民幣,是一家經營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中外合資)的公司,鞍鋼聯眾公司經營范圍為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 鞍鋼聯眾公司為了貫徹國家環保政策,減少固體廢棄物排放量,充分發揮環保型爐料熔化爐較電爐在金屬回收率及固廢產生量方面的優勢。鞍鋼聯眾公司在煉鋼一廠新建1套3臺90噸爐料熔化爐(兩用一備),煉鋼二廠新建1套3臺90噸爐料熔化爐(兩用一備),煉鋼二廠同時新增一套40噸爐料熔化爐的供電系統,實現40噸合金熔化爐兩電兩爐(一用一備),從而實現降本增效和環境治理的雙重需要,并實現該冶煉工序超低排放的環保治理的要求。目前冶煉工序超低排放工藝改造項目煉鋼二廠建設內容已施工完成。 鞍鋼聯眾公司建設冶煉工序超低排放工藝改造項目(以下或簡稱“該項目”),該項目于2021年4月19日取得廣州市黃埔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核發的《廣東省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備案證》(備案證編號:210116322030001);于2022年3月25日取得《廣東省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備案證變更函》(廣州市黃埔區工業和信息化局〔2022〕891號)。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金屬冶煉目錄(2015版)的通知》(安監總管四〔2015〕124號),鞍鋼聯眾公司建設冶煉工序超低排放工藝改造項目屬于金屬冶煉建設項目。 該項目于2021年4月22日由湖南遠能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編制完成《鞍鋼聯眾(廣州)不銹鋼有限公司冶煉工序超低排放工藝改造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鞍鋼聯眾(廣州)不銹鋼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委托鞍鋼集團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鞍鋼聯眾(廣州)不銹鋼有限公司冶煉工序超低排放工藝改造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并于2021年5月24日取得廣州市黃埔區應急管理局、廣州開發區應急管理局發放的《關于鞍鋼聯眾(廣州)不銹鋼有限公司冶煉工序超低排放工藝改造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批復》(穗埔金屬冶煉項目安設審字〔2022〕003號),通過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為確保該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廣東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辦法》、《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項目實際情況,鞍鋼聯眾(廣州)不銹鋼有限公司冶煉工序超低排放工藝改造項目煉鋼二廠建設內容已建設完成,需對其進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 鞍鋼聯眾公司委托廣東華晟安全職業評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晟公司”)對冶煉工序超低排放工藝改造項目煉鋼二廠建設內容進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華晟公司評價組在對鞍鋼聯眾公司建設項目的相關資料進行認真分析、現場調查等的基礎上,對該項目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分析導致事故的原因及結果,運用定性、定量的安全評價方法進行符合性評價,得出評價結論。并經組織有關專家審查,在與鞍鋼聯眾公司有關人員充分交換意見下,依據《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編寫提綱》及《安全驗收評價導則》編制完成了本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報告。同時,為有關政府部門對該項目審查及其監督管理提供客觀、公正的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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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結論 |
1、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1)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進行辨識,該項目煉鋼二廠不涉及危險化學品;不涉及劇毒化學品,也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的化學品和監控化學品。 (2)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對該項目危險化學品存在量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該項目煉鋼二廠未構成重大危險源。 (3)該項目煉鋼二廠在生產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有機械傷害、起重傷害、高處墜落、其他爆炸、灼燙、觸電、高溫危害、噪聲危害、粉塵危害。 (4)該項目煉鋼二廠原有區域起重機屬于特種設備。 2、定性、定量評價結論 1)該項目煉鋼二廠的總圖布置、建筑結構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國家標準和法規的相關要求。 2)項目煉鋼二廠針對有害因素采取了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各種安全控制措施有效、可行,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3)在試運行的過程中,各項設施、設備、裝置運行正常,未出現任何大的問題,未發生輕傷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級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4)根據《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17版)、《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生產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91號)、《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察規程橋式起重機》(TSGQ002)和《起重機械定期檢驗規則》(TSGQ7015)、《煉鋼安全規程》(AQ2001-2018)、《高溫熔融金屬吊運安全規程》(AQ7011-2018)編制安全檢查進行現場對照檢查,無不符合項,不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企業建立了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層次分明,責任明確。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規定了部門及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安全管理制度齊全,安全操作規程明確了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的事項。制定了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有演練照片。特種作業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并持證上崗。企業人員有較強的安全意識,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6)采用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評價法對該項目進行評價,結果表明:屬“比較危險”的有6項。主要是熔爐爐前作業、出鐵、運送鐵水、高處作業、機修、裝卸等。作業時必須認真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設施的完善,落實安全措施。 3、綜合評價結論 鞍鋼聯眾(廣州)不銹鋼有限公司冶煉工序超低排放工藝改造項目(煉鋼二廠工程)安全生產相關證照齊全,主體工程的建設滿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安全設施、設備已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到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健全,具備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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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擔工作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注安執業資格證編號 |
| 評價項目組長 | 高 義 | 0800000000102912 | /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栗小然 | 1800000000201055 | / |
| 譚 悅 | 1700000000200929 | 44190222702 | |
| 肖榮勝 | 1100000000201345 | 44070034937 | |
| 王利明 | 1800000000100183 | 15090063269 | |
| 亢 輝 | 0800000000102768 | 44060016595 | |
| 技術負責人 | 李會武 | 1700000000100178 | 44070034986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齊向上 | S011044000110191001003 | 44180176423 |
| 報告審核人 | 何春燕 | S011044000110191001027 | 44180176413 |
| 技術專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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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 評價工作人員 |
高義、栗小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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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 安全評價工作時間 |
2022年6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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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 評價工作主要任務 |
現場勘查、資料收集、與企業交流 | ||
|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2022年9 月30日 | ||
| 備注 | |||